日期:2022-01-13 阅读(1467) 发布:康达检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小型客车2500台新建项目
建设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港曲路86号
建设内容: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本项目于2019年2月15日获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项目备案的通知(2019-320560-81-03-506187),并于2019年11月1日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小型客车25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开管委审环建[2019]52号)。本项目租赁苏州市远洋医药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郭巷镇港曲路86号的空置厂房3000m2进行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小型客车2500台新建项目的生产。本项目不设洗车,主要购置烤漆房、升降机等设备进行生产。本项目目前生产规模为年维修和维护2500台汽车、年销售500台汽车。
本次验收的内容: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简述为:通过问询顾客车辆使用情况,了解汽车是做普通保养或车辆维修,汽修工段主要进行汽车举升、汽车检修及部件拆卸/更换的生产工艺;汽车喷漆包括汽车钣金、刮腻子、打磨、调漆、喷漆及烘干的生产工艺,员工对喷漆后的车辆进行试车,合格后交付使用。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维修和维护2500台汽车、年销售500台汽车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港曲路86号。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4%。本项目劳动定员22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营2400小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出水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限值要求后排入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大运河。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本项目烤漆房密闭,喷漆产生的废气经过一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烤漆房喷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本项目喷漆前会对汽车进行刮腻子、打磨,打磨过程会有打磨粉尘产生,打磨粉尘经过打磨工具自带工业吸尘器处理后其余逸散在打磨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部分需要对其受损部件进行焊接,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需要发动机检测车约10%左右,检测持续时间仅数分钟,故发动机检测时产生的汽车尾气极少,汽车进出厂区持续时间20秒左右,故汽车进出厂区产生的汽车尾气也较少,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本项目食堂共设置2个灶头,使用电磁炉,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过净化后通过独立排烟管道引于楼顶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举升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建设单位已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来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并使设备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已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以此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滤芯、废零件、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渣、废油漆纸、污泥及生活垃圾。
废零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委托苏州惠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滤芯、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油漆纸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相关固体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
危废暂存区15m2,设置相关标识牌、台账、地面刷有环氧地坪,危险废物转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监控系统、托盘、排风机等。一般固废仓库面积20m2,设置防风、防雨、标识牌等措施。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港曲路86号
联系人:裴爱军
电话:15366220453
邮箱:/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四、验收结论
1.该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及各项环保要求基本落实到位,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2.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符合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3.厂区废水总排口中COD、SS、氨氮、石油类、总磷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限值要求;pH值、动植物油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4.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的VOCs以及颗粒物参照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中的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以及颗粒物参照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中浓度限值。食堂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要求。
5.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滤芯、废零件、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渣、废油漆纸、污泥及生活垃圾。
6.废零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委托苏州惠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滤芯、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油漆纸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相关固体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7.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及现场调查,《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小型客车2500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各项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产生废水,固废去向明确,符合验收要求。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13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小型客车2500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明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小型客车2500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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